根据晋江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晋教明电〔2016〕416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于2015年12月5日上午,结合升国旗仪式,举行“宪法跟读”活动。
活动中,由张海生校长领读,全校师生跟读,参与跟读的教师有108人,学生2018人。跟读内容为《宪法》中的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
通过组织“宪法跟读”活动,引导全体师生树立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的意识,营造了全员学习宪法、尊宪法、讲宪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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